圖書館使用及借閱守則
(1) 進入圖書館
1.1
|
本校的教師及學生均可進入本圖書館,並都享有借書權利。 |
1.2
|
本校學生如進入本圖書館時,須穿上整齊校服。 |
1.3
|
各同學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觸犯校規處理。 |
(2) 圖書館內規則
2.1
|
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。 |
2.2
|
學生離開圖書館時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。 |
2.3
|
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談論、嬉戲或追逐,違者將被處罰。 |
2.4 |
學生應保持圖書館整齊。 |
2.5 |
圖書館之書籍、報章、雜誌,應小心使用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。 |
2.6 |
學生不可擅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 |
(3) 借書証
3.1
|
學生借閱圖書,必須出示公共圖書館的圖書証。 |
3.2
|
圖書証不得轉借他人。 |
3.3
|
學生如遺失圖書証或條碼失靈時,請自行請家長陪同前往公共圖書館補領及處理。 |
(4) 圖書館借還服務
4.1
|
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五 (第1小息、第2小息、第3小息休館);星期六(9:00am-12:00nn);學校特別活動及學校假期休息 |
4.2
|
學生每次可借4本圖書(其中最少一本為英文書),一星期歸還,可續借一次。 |
4.3
|
借書者必須歸還所有逾期書籍後,方可重新借用圖書。 |
4.4 |
一般書籍可在登記後攜出圖書館,唯期刊、報章、視聽資料、光碟及參考資料等,通常不得外借。 |
4.5 |
圖書館內暫未提供視聽器材借用。 |
(5) 借還書規則及程序
5.1
|
借書手續
|
||||||||||
5.2
|
還書手續
|
||||||||||
5.3
|
缺失或損壞
|